自从章武二年九月底、刘备亲自督促甘宁、王平拿下陈仓、冀县之后,他就挥军东归,把大军主力都带走了。
章武二年的最后三个月,内政方面也没什么大事,大战结束之后,自然需要与民休息,无为而治。
刘备在雒阳大摆宴席,庆功赏赐,但是封侯升官的事儿,倒是暂时不忙,准备明年再正式、统一封官。
主要是西边的战事扫尾工作还没完成,刘备走的时候,把大部分骑兵都留给了赵云、马超,在凉州继续驻扎一年,平定羌人和曹贼余党。
赵云和马超、甘宁没回雒阳,刘备先给其他人升官晋爵,也不太好。既然如此,也不差这几个月了,等明年正月后再处置相关事宜。
这几个月,就和文武们接着奏乐接着舞、先庆功舒缓一下。
至于西征的军队,都放在雒阳后勤压力仍然太大,那就继续往东挪,挪到冀州和南边的荆州驻扎,这样不用挤在河洛盆地内吃粮食,运输损耗也能小很多。
刘备把军队挪到关东的同时,尚书令诸葛亮也公开上了一道表,主要是建议刘备先赏赐普通有功士卒。
诸葛亮认为,给将领升官晋爵的事儿可以从长计议,慢慢讨论,但是对普通士兵的赏赐,却必须尽快从速作出。
赏赐之后,还要对将士们进行甄别,看看有哪些士卒原本就不想当兵,想要归农,那就多给盘缠和安家之资,或是发给从新恢复地区收容的寡妇、无家可归女子,还要考虑分田事宜。
刘备觉得这个建议很对,就吩咐诸葛亮主持此事,务求公平公正。
说白了,就是升官安置武将的事儿,可以慢慢来,但是遣散多余军队的事情,却必须从速,这也是在降低全天下的负担,以便更加轻徭薄赋,让百姓得到休息。
主要战争已经打完了,未来虽然还是需要边防,但对军队规模的需求,却肯定是远不如内战期间的。
大一统战争过程中,刘备巅峰时期养了六十多万作战部队,这还没算最后两三年决战期间、从曹操那儿抓来的的俘虏、临阵倒戈投降过来的士兵。
建安末年,曹操篡位之前,有三十多万军队。如果按曹操丢掉冀、兖、豫三州之前的时间点来算,当时曹操有四十七八万之众。
也就是说,刘备加上曹操,全天下的总兵力都一度超过一百万人了。
后来曹军被大量歼灭,但很多战役里,真正被杀掉或是严重战伤致残的,其实只是一小部分。
一半以上被歼灭的士兵,都是活了下来的。
因此现在统一完成后,活下来的全国总士兵至少还有八十来万,那些战争中逃散、隐姓埋名恢复百姓身份的,还没算在这个数字内。
仗打完了,再养着八十多万人,开支肯定太大了,也不能把这些部队都拿去搞屯田,那样管理太僵化,容易出问题。
诸葛亮一开始倒是设想过,说可以把所有想要继续过旱涝保收平稳日子的士卒,都拉到东北去。到辽东以北、也就是原本的扶余国现在的扶余郡那块地盘上屯垦。
反正屯田之法,曹操和刘备双方阵营都用得很熟了,诸葛亮本人也是屯田管理工作的能手,足以确保公平。
有官府组织的话,统一提供农具、种子、耕畜,屯垦效率和抗风险能力肯定比各自为战的小农经济强得多。
但是诸葛瑾却反对他立刻这么干,觉得过于操切了,还是先遣散一部分想要自由自在的士兵自行归农,多给好处就行了。
至于其中原因,倒不是因为诸葛瑾怕官府组织太僵化、相信“自由市场”——有诸葛亮在,哪怕再“计划经济”的事情,诸葛瑾相信二弟也能搞好。
但是那样二弟就太累了,按汉朝的技术条件、信息透明度、对官吏的监控手段,要想公平公正,肯定会把诸葛亮累死。
所以犯不着为了这点利益急功近利,还是顺其自然好了。
刘备听了诸葛瑾私下里的劝说后,也觉得很有道理,所以在这个问题上,难得地完全没有听信诸葛亮的建议。诸葛亮一再劝谏,最后刘备找不到借口,只好实话实说:
“此事勿要再提,是子瑜担心你的身体和精力,天下已经定了,时间长着呢,顺其自然就好。卿比朕年轻二十一岁,未来太子还要仰赖卿等辅佐,好好保重身体才是正道。”
刘备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,诸葛亮得知是自己大哥阻止,而且是为了他好,自然不好再坚持。
也罢,有些事情,没什么好急的,无为而治慢慢来也好。只要别无为久了彻底忘了、不想动弹了就行。
既然不立刻搞官方组织的东北屯垦开发,那么大批量复员军队的工作就必须立刻提上日程。
章武二年的最后三个月里,诸葛亮领衔一堆文官,就把大致的章程拟了出来。
首先是用物质利益激励一部分士兵自愿归农,经过商讨后,朝廷开出的条件,是按照服役年限、立功多少、参加过战事的履历,大致划了一条线。
待遇最高一档的,自然是在徐州、扬州时就跟随刘备的老兵——再往前,从刘备在幽州老家或者平原郡时期就跟来的,已经没有普通士兵了。要么是已经战死不在了,只要活下来的,平原时期跟来的兵个个都当军官了,也就不存在退役的问题了。
最高一档的老兵,只要参战履历够,最多给到了回家乡原籍授田五百汉亩(汉亩大约是现代亩的三分之一),并且发一笔价值十匹宽幅蜀锦的安家费。
再履历短一些的,比如在荆州时才跟随刘备的、或是进了益州之后才跟随的,愿意年老退伍,就回乡授三到四百汉亩田地,发放五匹宽幅蜀锦左右的安家费。
再往后,等刘备北伐中原后才投的,基本上就没有现金安家费了,就按照正常授田。至于最后两年被俘的曹军,那就属于战俘,直接放回去就不错了,哪怕改造后有参战的,只要没有明显战功,最多给五十汉亩授田。
除非是投降之前就有阵前倒戈表现的,可以酌情视同青、幽一级的老兵待遇。
另外,诸葛亮还是心心念念不忘他那个“东北屯田开发计划”,所以在最后给出军队退伍条件时,额外加了一条普遍的置换法令:
凡是之前提到的在关内、回原籍授田的士兵,只要愿意出关去东北的,可以按照内地原籍三倍的面积授田。
当然了,如今东北还没那么多熟田,要靠自己开荒。但是朝廷可以承诺,对于去了的人,十年之内不收租赋,也不征丁税。
朝廷会借贷种子、农具、耕畜给自愿去开荒的退役士兵,这十年里,“还贷”的额度,就等同于原本应该收的租赋。
也就是说,每年还是要交一笔钱粮的,但额度压力不会比在关内时大,而且钱粮的性质是“还贷”而非“租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