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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雅俗共赏(2 / 2)

如果不是当时我处的那个情境那么特殊,说实话我连一个剧本都写不出来,我会觉得自己在干下流事,在向这个世界妥协——别人喜欢看这种嘻嘻哈哈的东西,你就跑去给人写,你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,非得跑去跟那些编剧抢饭吃吗?这种钱,我开始写的时候以为是出卖才华的钱,虽然他们需要的可能跟我愿意表达的东西不太一样,但是巧妙地装饰一下,让一个故事有点教育意义好像也不是不行,咱们可以赋予一个故事意义嘛,这还不是你作者只要愿意就能办到的事吗?神奇的是,但凡是我想赋予一些意义的剧本,写了七八个都被退回来了,人家一看你在这里假模假样装大象就扔回你脸上。后面我摆烂了,写了三四个全是屎尿屁的剧本,而且都是我喝了一斤往上写的,过去不像现在都是手机电脑,过去剧本都需要手写,喝一斤往上写出来的字难免就歪歪扭扭,而且内容照我看来也非常恶心,什么都没有就是在那里犯嘴贱,结果有俩个被剧组看上,给了我四千稿费

哟呵!好家伙,这么看来吃这碗饭需要的不但不是才华,反而是愚蠢?好办,以后我每次写剧本都先喝一泡酒就完了

所以你以为那些搞艺术的人成天疯疯癫癫是为了什么?除了自己脑子里东西太多老是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,也因为他需要通过一些外部的手段给自己强行降智——单从艺术性上来说,有的东西你不搞得庸俗一点压根没人看,而很多文艺工作者是有很高的艺术追求的,他得降低自己的审美水平回到大众这个层面才能写出好东西,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痛苦。至于我的话,我也就还好,因为我本来也没有多高,喝二两就能把自己水平降到能挣钱的地步,我就觉得也还算正常——得到什么你总要付出一点代价的嘛

俩千——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,那个时候顾初苇在德克士兼职每天四小时每周才二百多,而写一个剧本我只需要喝泡酒熬俩夜就能搞出来,这个钱挣得未免太过于容易——我还是给顾初苇分了一半,在我的概念里是这样的:没有她就没有这个活,而且所有和剧组来往的那些交际都是她去,他们倒是曾经叫我过去吃个饭要见见我来着,我果断拒绝了——我不想进这个圈子,我那时候有一个概念就是挣钱越容易的地方圈子越脏,我一个小小少年没必要把自己搞得那么乌烟瘴气,我还可以再单纯几年,根本不需要急着去这种地方。

至于我写的那些剧本,我告诉你一件事实,那就是但凡艺术类的东西你很难评判好坏,《老司机带带我》也罢《追忆似水流年》也罢,总是有人喜欢有人恨的,这是很主观的东西,全看欣赏他的人品味如何、爱好如何,而这类东西创作的初衷就应该是雅俗共赏——谁都可以看,任何人都可以评论,因为你写的时候不就是为了给人看么?过去我总是有那种特别轴的想教育人的心理,写个破剧本还想寓教于乐,真实的情况是你谁也教育不了,观念什么的本来就是暧昧不清的东西——所以,这类东西应该只有一个情绪上的内核,看着开心、舒服、能找到共鸣,你就看一看;看着恶心、别扭、想大嘴巴子扇作者,你赶紧把它扔开——我现在觉得这才是文艺工作的唯一内核。

但不论如何,那时候我喝一斤搞的一点东西向我展示了一个恐怖的原理:有关于文艺的东西,你写得越低俗,越容易被人喜欢,你写得越高级,越容易被人讨厌。这是我没想到的,我一直以为这类东西总是挖得越深越广越过瘾,其实还真不是,看到的东西越多,内心越容易滋生阴暗——如果你没法控制这种阴暗,那还真不如从头到脚一抹眼什么都不看过得舒服。